車貼廣告怎么貼才不會被罰?
2020-11-11 來自: 張家口北燁廣告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(shù):434
有很多廣告人對車身貼廣告的規(guī)定不是很了解,車身張貼廣告會被處罰的情形總結起來就是“遮擋駕駛員視線的”、“影響車輛外觀顏色的”、“宣傳宗教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語言文字的”,如以上三種情形影響交通安全就會被依法清除還要接受處罰。具體情況是什么呢?
車身廣告還需要審批嗎?
2016年3月1日起工商局取消了車身廣告許可證,國*院公布的《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yang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規(guī)定》中,取消了戶外廣告登記的行政審批事項。車身廣告屬于戶外廣告中的一種。因此,粘貼或噴涂車身廣告不再需要審批。
允許車輛粘貼或噴涂車身廣告嗎?
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:機動車噴涂、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,不得影響安全駕駛。
車身廣告需要滿足什么要求?
1、機動車噴涂、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,以不影響駕駛安全為原則,不得遮蓋車窗,或影響其它車輛行駛安全。
2、車身顏色改變面積大于車身整體面積1/3的,按照變更車身顏色工作流程辦理。
3、改變顏色面積或者粘貼的臨時性的廣告面積小于整體顏色1/3的,辦理備案。
4、改變后的車身圖案和顏色不得和警車、救護車、消防車和工程搶險車等法定標識相同或相似。
哪些部位不能噴涂車身廣告?
1、汽車的前后風擋玻璃,左右兩側玻璃,這些駕駛人可視區(qū),不能噴涂或粘貼廣告。
2、車輛的正前方(含前引擎蓋),正后方(含后備廂蓋),這些部位不建議噴涂或粘貼廣告。因為,這些部位是其他車輛的駕駛人正面可視區(qū)。它有可能影響其它車輛安全行駛。
3、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GB7258-201211.5.7前風窗玻璃及風窗以外玻璃用于駕駛人視區(qū)部位的可見光透射比應大于等于 70%。所有車窗玻璃不得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。
4、公路客車、旅游客車和校車所有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均應大于等于 50%,且不得張貼有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。
車身哪些部位可以有廣告?
比較穩(wěn)妥的做法,就是在車身左右兩側,車窗玻璃下方做廣告。后擋玻璃上不能粘貼廣告。因為,這里是駕駛人的后視鏡可視區(qū),在這樣的地方粘貼有廣告,是不應該通過機動車檢驗和查驗的。
噴涂廣告的顏色要求
根據(jù)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車身外部不應產(chǎn)生明顯的鏡面反光。
做車身貼的廣告人,要提前了解車身廣告須知,避免造成麻煩哦!